因工作需要,湘潭市教育考试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从事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人员1名。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极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必须具备公务员或全额拨款单位编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3、熟悉国家考试考务工作和信息处理工作。
4、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及信息处理相关软件使用。
5、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7、湘潭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从事过国家考试的非工勤人员。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4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教育考试院(岳塘区双拥路168号,湘潭市教育局203室,联系电话:0731-55588801)。
3、所需资料:
(1)《湘潭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其他有关能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在笔试前对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方能开考。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5月10日,上午9:00-11:30考文字综合;下午2:00-4:00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五)调入: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55588801
附件:《湘潭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报名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