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怀化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决定在怀化市内择优公开选调5名民警。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执法办案岗位民警3名;
2.文字综合岗位民警2名。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
1.执法办案岗位民警: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刑侦、法制、森防、派出所岗位从事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民警,限男性。
2.文字综合岗位民警: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能独立完成会议主题讲话、调研报告等材料。
(三)具有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以2015年11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
(八)年龄要求198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九)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4日
地点: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科
联系人:罗洁
联系电话:0745-2393178
报名资料:经本单位一把手签署意见的《怀化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出处单位印章);入警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出处单位印章)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报考文字综合岗位民警职位还需准备相关文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以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安写作及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中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人事档案情况。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认真核查个人基本情况、奖惩情况等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六)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市森林公安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组织、人事及工资等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八)正式调入
试用合格的人员,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化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计划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不保留,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45-2393178
监督电话:0745-2391006
附件:怀化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
怀化市森林公安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