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湘阴县委改革办机关人员选调4人
2015-06-01 10:19:20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为充实县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人数和职位县委改革办机关本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文字综合类职位的工

为充实县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职位

县委改革办机关本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文字综合类职位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办公室工作。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工作期满两年,以201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以上等次,近两年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1.发布公告。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湘阴周刊、湘阴电视台、湘阴手机报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上午8时—6月3日下午17时30分。报名地点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2262339)。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写《2015年湘阴县公开选调县委改革办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一式两份,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其他报考资料(包括发表的文章、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同底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报考信息,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4.考试、考察。此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按实际报名人数与开考比例重新确定公开选调名额。

①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3小时。笔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问题答辩方式,以百分制进行评分。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计分办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③考察:面试人选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根据《湘阴县公开选调县委改革办机关工作人员考察计分表》确定考察成绩。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

5.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体检结束,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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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阴县公开选调县委改革办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湘阴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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