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北湖区公开招聘共58名工作人员
2016-06-15 22:22: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北湖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www.rsks.czs.gov.cn)

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0年6月20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85年6月2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

3.报名地点:北湖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507室。(地址: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市内乘13、14、23、29、62路公交车可达)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30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北湖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507室。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23日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24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2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报考北湖区委党校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写作;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报考北湖区党校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7月5日前在北湖区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报考区委党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试教两种方式进行。

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报考北湖区委党校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30%+试教成绩×70%)×60%。

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区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详见《2016年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 216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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