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司法局公开招录20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体的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长沙市司法局201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二、招录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录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有吸毒史或因吸毒被处理的;
4、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2、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报考人员登陆本网站“长沙市201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填写《长沙市司法局201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JPG格式,大小为小于30KB,像素高宽为160×120)。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同时上传。
3、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7月3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7月4日 中午 12: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00—7月8日下午17:00。
4、考生报名后由长沙市司法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司法局201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后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示暂定为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考生可在长沙人才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到长沙市司法局719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6年7月19日下午14:30-17:00到长沙市司法局719办公室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如遇排名最后有多人并列的情况,所有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7月2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司法局201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所有并列人员一并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3道考题,每人10分钟,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公布。
4、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司法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5、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和体能测评
1、体检和体能测评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和体能测评由长沙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
4、凡不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和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5、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束后,由长沙市司法局对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与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在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三、本次招录工作所有公告以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和长沙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本次招录政策由长沙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十五、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司法局:0731-85409853
2、网上报名及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0731-82253513 84413592
3、相关网站:
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
4、监督电话:
长沙市司法局纪检监察室:0731-85409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