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对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教育系统团队工作的领导水平。经局党委研究,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1名局团委书记兼少先队总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范围
开福区教育系统在编干部、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共青团员;
3.身心健康、开朗活泼;
4.近2年年度(工作)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服务全局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较强学习能力。
(二)职位条件
1.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龄要求:2年以上工龄(含2年),计算工龄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领导,在区委组织部公选办的全程指导下进行,由公开选拔办公室负责实施,局监察审计科全程监督,相关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15年12月3日—9日,向区教育系统发布选拔公告,同时通过开福教育信息网公告。
2.报名推荐。2015年12月3日—10日,采取组织推荐、干部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报名推荐。
由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的,须召开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研究,填写《开福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局团委书记兼少先队总辅导员推荐表(组织推荐)》,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由领导干部和群众个人推荐提名的,须填写《开福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局团委书记兼少先队总辅导员(干部群众推荐)》,进行书面署名推荐;
由个人自荐报名的,须填写《开福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局团委书记兼少先队总辅导员推荐表(个人自荐)》,由所在单位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1日—13日,区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公开选拔工作组审核确认。
若报名人数不足1:7的比例,将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4.履历评价。2015年12月13日—12月19日,实行百分制计分(所有计算过程和得分均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下同)。由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对每个入围对象进行综合量化评分,计算履历评价得分。履历评价得分由学习经历、任职经历、年度考核、荣誉获奖等部分组成(详见附件)。按职位1:7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面试环节(即兴演说和无领导小组讨论)。2015年12月21日,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即兴演说占5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占50分。具体程序如下:(1)组织每名入围对象进行即兴演说,每人准备20分钟,即兴演说不超过5分钟,评委打分;(2)组织每名入围对象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评委根据入围者表现当场打分;(3)两项综合计分。
按入围对象的履历评价得分占20分、面试环节得分占80分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满分100分),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经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确定,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次有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6.实地考察。2015年12月23日,采取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考察工作由公开选拔工作组组织实施,考察情况向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7.差额票决。召开区教育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有关提名人选的产生过程和基本情况的汇报,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8.公示与任用。按照区教育局领导班子会议票决结果,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3日—10日(每天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509室
3.报名办法:参加公开选拔者可通过组织推荐、干部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公开选拔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公开选拔工作组实施,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进行全程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2528891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履历评价评分表、报名推荐表(点击下载)
开福区教育局公开选拔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