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原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市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同志决策参谋和政务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拟在全市公开选调经济研究工作人员3名。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平、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经济研究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在县市区两办(县委办、县政府办)两室(政研室、经调室)或市直部门办公室(综合科)从事两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文字综合能力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1.公告。以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将选调事项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通知和公告。
2.报名。由本人自愿报名,报单位批准同意。报名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①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③本人近年来主笔撰写的综合性材料和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④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⑤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者当年考录公务员的招录单位、职位名称、职位条件及有无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证明。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4日。
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A栋2606室(东)。
联系电话:0745—2712796,13973073699(钟秋平)。
3.资格审查。由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考试时间为9月下旬,考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笔试(60%)、面试(40%)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体检。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党组研究同意,同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调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解释说明。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