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厅决定通过单位推荐方式择优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职位1:厅机关文字综合类岗位公务员8名;
职位2:厅机关交通规划与建设类岗位公务员5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和研究室、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且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职位2且具有交通规划与建设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岁。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七)具有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以上与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5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暂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务员选调的情形。
三、推荐选调程序
(一)推荐与报名。
1.推荐方式。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协调当地市县党委办、政府办或研究室,推荐2名以上符合文字综合类条件的人员报考(至少含1名市县党委办、政府办或研究室文字综合水平较高的干部)并进行初步把关。交通规划与建设类公务员人选,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据实推荐,人数不限。
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选,经单位批准也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0日—27日(截止时间为9月27日0:00)。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各单位推荐的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相关资料(见附件1)原件扫描后发送至rsc@hnjt.gov.cn报名。
(二)资格初审。
我厅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报考人。
(三)笔试。
文字综合类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交通规划与建设类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选调计划。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公文写作和综合分析能力。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因笔试成绩相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后,若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2的,则依次递补参加复审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仍高于1:2的,则不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10月17日至18日(截止时间10月18日下午5:00)到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提供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有人事任免权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通知面试入围人员,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通知入围人选。
体检在省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重点是核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并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 “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8770159
监督电话:0731—8877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