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岳阳市纪委监察局选调4人公告
2015-10-23 10:05:00   来源:岳阳红星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人数及职位本次共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其中办案类人员3名,财会类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其中办案类人员3名,财会类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管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后出生),办案类岗位限定男性,财会类岗位性别不限;

4.学历及专业要求: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办案类的须为法律专业,或者在纪检监察、公检法办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并主办过三件以上案件或参与查办过五件以上案件;通过全国统一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受专业限制,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本科。

③报考财会类的须为财会专业,具有财会从业资格证书,专门从事财会工作两年以上;已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专业限制,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本科。

5.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和一定文字综合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7.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④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均截至2015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在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巴陵风纪网》、《岳阳红星网》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请登录“巴陵风纪网”(http://blfj.yueyang.gov.cn)或“岳阳红星网”(http://www.yydj.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相关资料。

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2015年中共岳阳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办案类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参加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印证资料(每份印证资料须经单位证明并盖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证件原件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至30日。

报名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546号岳阳市纪委组织部 (市委1办公楼3楼321室)。

咨询电话:0730-8889246 8889291

3.资格审查。市纪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4.考试。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达到1:5以上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综合素养。

(2)面试。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5.确定体检对象。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6.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范围,所缺名额按职位总成绩依次替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考试人员,即列为考察对象。

7.考察。主要从综合素质、与拟调任职位匹配等方面对被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8.差额研究决定。市纪委常委会根据笔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从入围人员中择优研究确定试用人员。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经常委会讨论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或减少选调人数。

9.公示。对市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10.试用。对试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公示和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人员。

五、相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组织部、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进入面试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途退出的,须向市纪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由。

3.凡试用人员,在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不得再调整本人职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阳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岳阳市纪委

岳阳市监察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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