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一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其中具有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8人,事业单位人员4人,详见《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表一)。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域内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或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与选调职位相适应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与拟任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①办案岗位的,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有查办案件经历,在办案岗位或从事财会、审计工作3年以上。②计算机岗位的,具有计算机或网络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在计算机技术或网络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其他条件见《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表一)。
(八)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取得司法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在执纪、执法、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工作岗位上,因专业水平高、成绩突出而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的条件。
四、选调的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统一组织,市纪委和县市区纪委、组织部实施。
1.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相关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报名。《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岳阳红星网(http://www.yydj.gov.cn)下载。
2、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市纪委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发放准考证。
3、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1:5(特殊情况1:3)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纪检监察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由岳阳市纪委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增加计算机上机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测试的,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其成绩纳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20﹪,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20﹪)。
需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仅作为准入资格条件的,由县市区纪委、组织部自行组织测试。
4、面试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县市区纪委、组织部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
县市区纪委、组织部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占50﹪)加面试成绩(占5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
考察由县市区纪委、组织部自行组织,实行量化考察(占50﹪)和量化考核(占50﹪)相结合。量化考察总分100分,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情况。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区按笔试成绩(占40﹪)加面试成绩(占40﹪)加考察考核分(占2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等情况上报市纪委干部室。
7、差额决定
市纪委在县市区上报名单后,根据拟选调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差额决定拟选调人员。
8、公示
各县市区在有关新闻媒体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9、试用
将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由县市区纪委和组织部组织实施。试用期满后,经县市区纪委考核合格的,由县市区纪委和组织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公示和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人员。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7日至4月24日(星期四)上午12: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一。
3、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岳阳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编制列编通知单等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办案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参加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印证资料(每份印证资料须经单位证明并盖章);计算机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在计算机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证件原件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联系。
联系方式见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