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茶陵县决定面向全县相关单位选调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2015年计划选调茶陵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4名(其中新闻采编3名、活动策划1名)。选调对象为茶陵县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教育系统的人员除外)。
二、选调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促进广电事业发展升级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4.坚持按需选调、对等流动、编制内选调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有强烈的团队意识;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勤于学习,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口碑好;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驾驭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7.本次选调,参与应试者,不受专业限制,但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或有广电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19日。
2.报名地点:茶陵县广播电视台政工室,咨询和报名电话:25222130、22257020。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表(见附件);
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5年4月20日—21日到茶陵县广播电视台政工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五、选调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1.主要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重在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逻辑思维、文字驾驭能力和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考察程序;得分在60分以上的,均进入考察程序,其成绩作为且仅限于作为选调的参考依据之一。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在考察的过程中,同时涵盖面试的相关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协调、口头表达、临场应变的能力和水平。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再提交县人事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对在这次选调中,通过考试、考察,选调人员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4名选调名额可以不予录满。
七、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茶陵县选调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选调有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 “茶陵政府门户网”或“茶陵新闻网”查询、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