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珠晖区直机关和珠晖区法院、检察院干部结构,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拟对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全区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其中区直机关工作人员8名,区法院工作人员3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公开选调职位为区行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科员。
二、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选调区直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科员;选调区法院审判人员、执法人员面向全省法院系统法官;选调区检察院检察员、文秘、会计、计算机工作人员面向全市检察系统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共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区法院、区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现工作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但未满期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5年3月3日,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衡阳市珠晖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珠晖区政府机关北六楼)。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时,区委组织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珠晖党政门户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准考证事宜。
(三)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
选调文秘工作人员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满分40分。第二轮调研能力测试,满分60分。两轮笔试成绩之和计算笔试总分。
选调审判员、执行人员和检察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审判、检察等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选调检察院会计和计算机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要求: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若确属岗位特殊,专业性要求较强的,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公务员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将消减该职位计划。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选调人选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公务员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面试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并当场亮分。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开选调采取等额的办法确定,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初步人选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再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转任手续;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选调咨询电话:0734-2487028
五、本次选调简章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