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检察院,依法对长沙地区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以及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现根据工作需要,星城地区检察院拟面向全省政法系统选调干警1名。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湖南省内政法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岗位 | 数量 | 岗位要求 | 学历 | 年龄 |
法医 | 1名 | 男性,未婚,法医专业,具有法医鉴定资格及从事法医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51号)。
3、报名时应交的资料:《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干警报名表》(可从湖南领导人才网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及门户网站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医鉴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岗位报名未达到1:3比例的,不开考。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占30%)和实务水平(占70%),基础知识主要是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一般文字能力,实务水平主要是法医鉴定知识。凭准考证、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及门户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在公布时一并通知。
五、考察公示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之和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1:2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和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内、外网对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六、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选调干警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按有关国家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选调干警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3、咨询电话:0731—88870938;18900787585
附件: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干警报名表.doc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