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郴州市汝城县委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2014-09-24 11:35: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县委办公室文秘人员。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开选调县委办文秘人员领导小组。顾 问:方南玲组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县委办公室文秘人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县委办文秘人员领导小组。
顾 问:方南玲
组 长:邱文辉
副组长:李乐清
成 员:吕兴萍、何 冰、孙朝初、袁文雄、范 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办,由何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熟悉电脑操作。
5.本县范围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务员(2012年8月底前参加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7 日至 23 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县委办值班室,电话:8268088或8268099;联系人:曹坤,手机:1887357052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
3.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开考比例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
(四)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审查合格者,于9月26日至9月27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9 月 28 日。
2.笔试成绩占70分
3.笔试内容为写作。
4.笔试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2天后按照考号公布成绩的方式,在汝城新闻网和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成绩占30分。
2.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
3.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2天后按照考号公布成绩的方式,在汝城新闻网和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2.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4.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总成绩相等,则由笔试成绩高的递补。
六、考察
1.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按实名在汝城新闻网和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八、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采取借用的方式,在县委办公室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进行试用考核评定。
九、调用
经试用考核评定合格者,按原编制性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电话:8268777。
(原标题:汝城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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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委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汝城县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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