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常宁市纪委选调6人
2014-06-25 09:59: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决定公开面向我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二、选调计划、岗
因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决定公开面向我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6名。其中法律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财会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须为常宁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3、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3、法律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专业为法律类;财会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必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市手机报、常宁报发布选调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7月5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联系电话:0734—7245468;15115408281
2、报名要求
报考者须提供《常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三)资格审查
市纪委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选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相关岗位的业务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按照选调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公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选调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6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常宁市纪委负责解释。

附件:常宁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常宁市纪委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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