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我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和条件
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名,其中市人民医院30名、市中医医院10名、乡镇卫生院30名。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多生育子女(含非法抱养和带养)的人员,我市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考应聘。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武冈市政府网站(http://www.wugang.gov.cn)和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ghrss.gov.cn)发布并公开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须取得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资格证(已通过考试尚未取证的考生,凭考试成绩单和卫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缴纳报名费。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本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按乡镇卫生院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随机确定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再按考生考试成绩的名次,依次对应到招聘岗位聘用。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获取相应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级高低、执业资格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名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招聘岗位和不按考试成绩名次安排聘用岗位。
6、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并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布。
7、资格审查:由组织、纪检监察、人社、卫生、编制等部门参加,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笔试、面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范围为国家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大纲,时量150分钟。
笔试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同一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范围为国家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财会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同一职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对象出现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获取相应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级高低、执业资格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照该职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考核完成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举报电话:4227952。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政策执行。原已聘用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含民营、私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按考试成绩名次对应岗位予以聘用。如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武冈市201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武冈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doc
2、2015年武冈市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对应表(招聘计划、岗位、考试成绩名次对照).doc
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冈市卫生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