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男52名,女2名。(限邵阳县户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 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含未被公安机关辞退或开除) ;
(二) 高中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 ;
(三) 年龄32 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 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均在5.0 以上;其他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
(五) 服从分配,能够自行解决住宿。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县公安局四楼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二) 初审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于12月2 日上午领取《准考证》。
(三) 组织考试
考试内容及分值: 文化(占30%考试内容不明确范围)、面试(占20%)、男子体能(占50%),女子体能(占30%) 并加考计算机操作(占20%)。
(四) 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男性前52 名(同等条件下退伍兵优先)、女性前2 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民警察政审办法进行考察。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给予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 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待遇3300元(包括按规定每月为其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个人部分自行负责)。
(二) 提供必要的辅警值勤服装和夜班生活补助。
邵阳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