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招聘15人公告
2017-11-15 10:16:57   来源: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评论:0 点击: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工作人员15名。

一、临聘原则

公开临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临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

2.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口齿伶俐,能讲流利的普通话;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信息发布

通过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临聘公告。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如实填写《株洲县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临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临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3天到县县政务中心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面 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临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临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 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结束后,进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技能操作:按照临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培训。技能操作考试前培训3天,培训工作由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培训结束后,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采取百分制。

5.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 +操作考试成绩×40%

面试、笔试、操作考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考试工作由临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受纪检监察、组织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临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临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临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每月工资2400元+绩效考

核600元+有关规定的社会保险。

九、临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政务服务中心:0731-27623337

监督电话:县 纪 委:0731-27613610

县委组织部:0731-27618580

县人社局:0731-27560810本次临聘办法由株洲县政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株洲县公开临聘“互联网+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株洲县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株洲县政务中心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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