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是按照各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其中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行政机关)科员职位、湘潭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因并列名次有4名考生进入面试,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参公单位)科员职位经单位申请,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1∶2的比例面试,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上午场的考生8:00进场,8:30开考。下午场的考生2:00进场,2:30开考。
2、面试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湘潭市人事局)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凡准考证遗失或损坏的,必须于10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湘潭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补办,联系电话:0731—58568994。
2、考生必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室。上午场的考生8∶00前到达,8∶30开考;下午场的考生2∶00前到达,2∶30开考。无故不参加面试或迟到(上午场参考8∶30后到达,下午场参考2∶30后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合计12分钟,每场考前半小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参加面试顺序。
4、考生从进入候考室后到面试完毕离开面试现场前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住址、家庭背景等有可能影响考官评分的信息。
5、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候考。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中途上厕所等特殊情况由专人陪同)。
6、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讨论面试内容。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7、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8、考生不需要缴纳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费用。
9、咨询电话: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58583280(政策咨询)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58524354(政策咨询)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58568994(考务咨询)
附表: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分场方案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9日
2012年湖南省政法干警面试培训辅导课程
湖南事业单位面试培训课程(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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