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郴州市苏仙区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39名公告
2016-11-04 10:28: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6年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6年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其中区直机关6名,乡镇街道机关11名,参公事业单位15名,其他全额事业单位7名。具体招考职(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职(岗)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1月2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1月2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1月2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

(3)报考选调区直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 11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4)报考选聘其他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 11 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5)招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计划岗位信息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 8日9:00至11月11日17:00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4.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8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市内乘59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2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23日-24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8室。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岗)。

(3)取消招考计划数的职(岗),将于 11月15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招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16日-11月17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11月18日将公布核减招考计划数的职(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单位录用相关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3张,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岗)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的,《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写作占7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 11月26 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12月上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考职(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2)。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职(岗)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考职(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名单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生选择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考职(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录用人员名单或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录用手续。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职(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考工作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28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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