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选调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1、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
2、重点项目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
3、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洪江市在职在编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年限满2年,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价格监督检查局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重点项目办公室和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全额事业编制。
二、选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五个程序。
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考察量化评分50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社局六楼小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
3、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 11:30
2、笔试地点:洪江市市委党校
3、笔试内容: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
五、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2、考察采取量化考察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体检
根据选调的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公示
考试成绩在洪江市政府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空缺,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7732781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