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经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同意,靖州县信访局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一1名,男性;综合岗位二1名;信访复查复核岗位1名,男性。
二、选调范围
靖州县范围内机关、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公人员),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参与公开选调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2、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4、近2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信访复查复核岗位需法律相关专业文凭; 6、身体健康;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靖州县信访局(咨询电话:8223329)。
3、报名要求:(1)考生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公人员登记表); (4)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5)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二)资格审查 :靖州县信访局负责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因工作需要,经靖州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选调计划。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高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靖州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0745-8222239(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