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岳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6-08-02 16:20:29   来源:岳塘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报考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待遇1、招聘人数2名,限男性。2、岗位职责:担任开庭执勤、提押、安保、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报考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人数2名,限男性。


    2、岗位职责:担任开庭执勤、提押、安保、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3、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1900元以上,按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00元/月的工龄工资,每年年底经考核合格的,发给适当的绩效奖金。


    4、劳务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参军经历者优先。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3日下午18:00分(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岳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626办公室,电话0731-58286116.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长跑、俯卧撑。


    2、面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后,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由岳塘区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七、咨询电话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0731-58286116。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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