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16-06-08 09:39:40   来源: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0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6月6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0年6月6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5年6月6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6年苏仙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网址:http://www.rsks.czs.gov.cn/,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18:00至6月16日17:30。


  3.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2016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7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20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22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2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1.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2.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7月中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1. 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按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一并列入资格审查范围。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 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进行实际能力测试(口述)。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区人社局、区纪委全程监督。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区卫计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苏仙区卫计局人事股,0735-2884003;


  (二)政策咨询: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三)报名咨询: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89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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