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省总工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总工会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省总工会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招聘岗位的业务能力;
(三)敬业勤奋,热爱公益事业;
(四)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要求;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财会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年龄35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综合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工会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民主东街11号(蔡锷北路红墙巷,长沙市第一医院附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半身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直接到省总工会机关党委219室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和信息应真实、有效,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外地考生可委托报名,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会网公示。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应聘综合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写作,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工会专业知识占70%,写作占30%。应聘财会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写作和财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工会专业知识占40%,写作占30%,财会知识占30%。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会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工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320205、84320115(省总工会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731—84320125(省总工会纪检组)
湖南省总工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