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招聘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共计10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016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016年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人社局网(www.xtrs.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8年4月7日至1980年4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见《岗位一览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7、所填报的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专业一致(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8、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9、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试用期内的在聘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8、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6年4月7日9:00-4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即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只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考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不填报招聘单位志愿。报考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填写相应开发区的志愿。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
【特别提示】因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通过笔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说明的岗位除外)、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准考证、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程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1、笔试
⑴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时量150分钟。学科专业知识分高中类、初中类、小学类三个层次命题考试,在《岗位一览表》分别表述为岗位名称A、B、C。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参加面试。
⑵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进行笔试。特殊专业岗位(具体为报名时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聘用后两年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放宽到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退还报考费(退费时间2016年4月18日—19日)。
⑶成绩查询。2016年5月5日至7日,考生可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查询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⑴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学校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⑵面试内容。包括试讲、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实际操作的能力等。
⑶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⑷面试组织。面试评委小组应当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低于60分为不合格。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全部不合格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当年招聘计划。
【特别提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面试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一并进行。
3、选岗
同一学科学段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照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学校志愿(综合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需递补同一岗位不超过两次。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则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入围体检、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湘潭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当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批复,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编制相关人事手续。由于拟聘用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313893(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31-52313442(湘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6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2016年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4、工作经历证明(格式文本).docx
湘潭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