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我院【2013】38号《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往届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护理人员50名,其中南院 10 名,北院40 名。
招聘应届护理人员共130名,其中,南院50名(含助产士2名),北院80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护士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
1、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大专(三年制)以上学历,大专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3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年龄要求在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大专(三年制)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护士年龄在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师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2月18--27 日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一寸照片一张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两院)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室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2月29日。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
(三)面试、笔试
总分为100分。首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最终以面试、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面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当天在评委库中抽出。应聘人员简单自我介绍2分钟,评委随机提一个问题。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1日上午9:00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笔试。测试为护理三基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考试当天临时抽出出题人员在医院三基题库中抽题制卷。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3日上午10:30-12:00进行。
面试、考试地点和具体面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面试、笔试前1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面试、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拟定于2016年3月4日进行。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往届毕业生的考核在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六)公示
各阶段成绩和录用结果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面试、笔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五、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8337895 637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