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招聘协检文职公告
2012-09-17 11:35: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缓解办案力量不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文职人员(以下简称协检员)6名。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2、遵纪

为缓解办案力量不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文职人员(以下简称协检员)6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3、身体健康,能正常坚守工作岗位。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职位:协检员6名。其中,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控申科各1人,均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技术科1人,为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人员。

2、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龄30周岁以下;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法律、文秘、计算机专业优先,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驾驶执照者优先;

(3)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表格等处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会说普通话,举止大方,懂礼节礼貌;

(5)四肢健全、五官端正,男身高165厘米、女身高156厘米以上。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2、报名地点:①网上报名:13508757@qq.com;②现场报名: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新办公楼103办公室)。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填写报名表,领取测试通知书。

四、测试方式及内容

1、测试时间:2012年9月24日

2、地点: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测试内容:

(1)普通话测试(占20%)

(2)计算机录入(占40%)

(3)文字综合(占40%)

五、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布录用结果

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培训试用期3个月,每月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招聘为协检员,每月待遇1200元。

八、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零陵区人民检察院(零陵区南津中路50号)。

联 系 人:钟盛君

电    话:13874649871    0746-6332352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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