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湘西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50名城管辅助执法人员
2015-11-25 10:46:34   来源:龙山县政府网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老城区改造成果,经龙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管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1、招聘岗位:龙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老城区改造成果,经龙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管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1、招聘岗位:龙山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城管辅助执法人员。

2、岗位职责:主要负责龙山县城所辖范围城管执法协管、违法建设巡查拆除等工作。

3、招聘人数 :合计50人,其中:男性50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络、现场报名,实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城管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2、现实表现好,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视力良好,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病病史。身高在1.62米以上,体重在50公斤至90公斤之间;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在龙山县或者升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在龙山县;

5、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6、符合以上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给予适当加分(加4分,大专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复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各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户口不在本县的;

(2)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自身原因辞职或者违反规定被解聘的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原聘用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宜从事城管辅助执法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采取网络、现场报名等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 1日至12月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山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龙凤广场背后)。

3、报名所需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公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有如下情况的一并提供:退伍证、计算机技能等级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

4、相关要求:

(1)报名原则上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本人因故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网上预约报名,相关资料和报名表发至邮箱:lsrsjrsg@163.com,但需在2015年12月3日下午14:30-17:30到县人社局三楼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由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五、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

1、体能测试(100分):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执行,男性测试1000米跑。

因个人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9:00分;地点:县皇仓中学。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2、笔试(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2月7日14:30-17:00;地点:龙山县人社局人事股408室。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为《宪法》、《行政处罚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100分):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是测试报考对象需具备的相关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将全部考生总成绩在龙山人社局网、龙山城管网公布。

总成绩得分在18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指定医院和指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城管局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因体检出现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三)考核

重点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思想作风等。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城管网公开公示。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拟聘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到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从事城管辅助执法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城管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约3.5万元(含薪资待遇、服装费、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七、注意事项

报名资格审定情况、各步骤的通知事项在县相关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八、本次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工作,由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城管局 0743-6222210,人社局 0743-6230186

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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