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建平安和谐龙山提供强有力保障,经龙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1、招聘岗位: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
2、岗位职责:主要负责龙山县所辖范围道路交通执法协管等工作。
3、招聘人数 :合计50人,其中:男性44名,女性6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络、现场报名,实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交通管理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2、现实表现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视力良好,无残疾、口吃、色盲、纹身及精神疾病,无传染病病史。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 90公斤,女性体重40公斤以上不超过65公斤;
4、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在龙山县或者升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在龙山县;
6、符合以上条件的见义勇为者、公安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给予适当加分(其中:见义勇为者加5分,公安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各加4分,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户口不在本县的;
(2)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辞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辅警;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宜从事公安交警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采取网络、现场报名等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 1日至12月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龙凤广场背后)。
3、报名所需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2)报名时有如下情况的一并提供: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技能等级证书、党员证及见义勇为者证书等(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
4、相关要求:
(1)报名原则上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本人因故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网上预约报名,相关资料和报名表发至邮箱:1752934043@QQ.com,但需在2015年12月3日下午14:30-17:30到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五、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
此次考试、考核由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考按以下步骤进行:
1、体能测试(100分):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执行,男性测试1000米跑、女性测试800米跑。
因个人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9:00分;地点:皇仓中学。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2、计算机测试(100分):
此项测试仅限女性辅警。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女性方可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得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计算机测试时间:2015年12月6日上午9:00分;地点:皇仓中学。请携带本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3、笔试(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2月7日14:30-17:00;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股。体能测试合格的男性,体能测试和计算机测试合格的女性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100分):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是测试报考对象需具备的相关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
男性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女性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将全部考生总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总成绩得分在合格(男性:180分以上,女性:240分以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指定医院和指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交警大队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因体检出现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三)政审
重点审查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思想作风等。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公示。
(五)培训
拟聘人员上岗前须进行法律知识和公安交警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为期一个月。培训费用县交警大队负责。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1、培训合格人员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交警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约3.5万元(含薪资待遇、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山县人社局 0743-6230186
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743-6235568
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