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开福区城管系统人员力量,维护辖区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开福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城市管理特勤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审核等环节,择优录取。
二、工作性质
由开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领导,在开福区行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辅助性工作,同时完成维稳处突、应急抢险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岗位设置及要求:
岗位一:特勤队员(男)。限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60cm以上,招聘70人。
岗位二:特勤队员(女)。限女性,年龄28周岁以下,身高155cm以上,招聘7人。
岗位三:专职大客车司机。限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持B1以上驾驶证,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在计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纪录,招聘3人。
岗位一、岗位二的应聘者具备较强文字材料综合能力的,可以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5、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区内退伍士兵、专职大客车司机和有其他特长技能者可优先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6、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福利待遇
1、聘用者试用期间工资22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参照《开福区城市管理特勤队考核细则》实施),购买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受聘人员要求集中住宿。
2、对确定为聘用人员给予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3、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并不予录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报名)。
3、报名地点:开福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工科(开福区政府副楼5楼北517室,报名咨询电话:0731-84807710, 84558195。
4、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退伍兵)、驾驶证(专职大客车司机)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报名现场接受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及考务费。
六、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50人的举行笔试,不足15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截止后在报名地点张榜公示通知是否笔试及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常识,以与城市综合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内容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前120名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其中女性10人、专职大客车司机4人。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报名地点张榜公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武装部、区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面试。
体能测试。具体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00米冲刺、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由区城管城管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进行综合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因体检不合格,按上述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时间地点及费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应聘者,应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表》交招聘单位审核。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录用
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进入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取人员原职务和级别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