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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6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我区2012年招聘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可不受上述专业限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我区2012年招聘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可放宽至40周岁;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具有报考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录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长沙人事信息网(www.crxx.com)、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3月28日(每天上午8:15-11:45、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由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长沙市天心区卫生监督所2216办公室(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2楼,电话85899214)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天心公众信息网下载表格进行填报,发电子邮件到ctx065@126.com。报名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3.笔试
选用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笔试科目满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4.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用人数和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和试用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或学校的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经考察合格者,进行试用(原在我区工作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免试用期)。试用时间为3个月,期间享受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以及干部群众评价提出是否合格的试用意见。
7.公示
试用合格者,经区卫生局局务会议审定后,在天心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试、体检、考察和试用无合适人选时,均可实行空缺。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参照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模式,实行定编、定岗、不到人的管理。
2.聘用期为3年,聘期内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的,可以续聘。
3.参照天心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根据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成绩按标准发放。
4.依法购买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件:长沙市天心区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