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办公地点:长沙市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其中编辑(主要从事文字编辑工作)人员2名、初级计算机网络技术维护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
3、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熟悉计算机办公程序;
4、身体健康,政审合格;
5、在长沙市区有固定住所。
二、工资待遇:
1、基本工作待遇:编辑人员月工资17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维护人员如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初级计算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者月工资2000元,未获得上述部门认证的初级计算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书(即无计算机专业技术职称)者月工资1700元。连续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聘龄补贴30元。
2、奖金: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实行动态奖励制度,优秀者发放加班等奖励费用200元/月/人。
3、缴纳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五险。
4、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4年7月23日前在省公安厅二办公楼406办公室报名。报名者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笔试:2014年7月28日前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含计算机测试):笔试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和法律法规熟悉程度。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培训。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选取一定比例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5、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
6、政审:由专人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7、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不适用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成绩、体检等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湘警网》公布。
联系人:彭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0731-8459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