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选调2名工作人员
2014-07-10 09:30: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两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名额1、检察业务工作人员1名。2、档案工作人员1名。二、选调条件及要求1、思想政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两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1、检察业务工作人员1名。

2、档案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专业素养。

2、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形象端庄。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检察业务工作人员要求法律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档案工作人员要求档案管理专业。

4、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8月4日。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相关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②学历、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④公务员身份相关资料复印件;⑤单位同意报名的意见。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局(郴县路与学院路交叉处,市内59路公交车可到达)。联系电话:0735-7602263,15897351666(李小溪)。(2)网上报名:将《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后发送至czssxqjcy@sohu.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2014年 8月5日至8月10日。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复审: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分检察业务、档案工作业务2套。笔试必须达到选调职位人数1:5的比例才能开考。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

笔试地点: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2、面试:面试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行公示,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

面试地点: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四)体检和考察

1、按拟录计划等额人数进行体检,体检的标准按现行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2、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商请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察组。

3、体检和考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情况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审定和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苏仙区委组织部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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