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护理人才充实到我县卫生系统,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40名(其中助产士18名),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聘计划
见《长沙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职数表》
四、招聘条件
1、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业要求:护理专业或助产专业;
3、学历要求:县属医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及乡镇卫生院护理专业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药物过敏史;
5、男女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护师资格的人员报考镇卫生院职位可放宽至3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原劳务派遣护理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考范围。
五、实施步骤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用、公示、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 6月25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长沙县卫生局六楼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请携带《长沙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2013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各考生根据《长沙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职数表》填报报考单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的形式。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护理专业知识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见长沙县卫生信息网。
3、笔试后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试用人员。
(三)试用
报考县级医院人员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用人数的确定:计划职数与考生数按1:1.5入围(考生数达不到不足计划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报考镇卫生院人员试用人数的确定:计划职数与考生数按1:1等额入围(考生数达不到计划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入围试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县卫生信息网公布,入围考生在所报考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7天。试用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
(四)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试用各阶段完成后,根据试用时调整的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及体检合格人员聘用
由招录单位各自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报县卫生局审批后,签订编外聘用合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本年度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其人事档案委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
七、咨询电话
0731—84012368(长沙县卫生局政工人事科)
八、附件:
1、长沙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职数表
2、长沙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
长沙县卫生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