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院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为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和解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学院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及我院事业发展规划,我院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计66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由院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各附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院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dysfrsc@vip.126.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系部。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学系。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短信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前通知。所有被通知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其中辅导员岗位为5:1)的比例,低于3:1(其中辅导员岗位为5: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考试。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和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30%、试教占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应聘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50%)。
(其中辅导员岗位先笔试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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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和语言表达、临场反应、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应聘实验技术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30%、专业技能测试占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专业技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水平以及对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主,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为主,实验技术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博士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邮 编:410205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招聘邮箱:dysfrsc@vip.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fnu.edu.cn
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编:410205
附件:1.2013年第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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