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常德澧县监察局遴选县纪检监察机关人员1人
2015-12-05 12:55:04   来源: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组织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组织部同意,拟在全县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较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文化水平;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遴选职位、职数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11日(按公历日期计算)。

三、遴选程序及办法

分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研究呈报、试用、调入等程序。县纪委干部室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干部组进行资格复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测试办案综合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比例为1:3。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12月11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736-5557005。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临澧县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连同有关资料报名。报名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公务员(参管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履历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竟事宜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特此公告。

中共临澧县纪委

临澧县监察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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