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我们平常简称“参公事业单位”或“参公单位”,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的的事业单位。 先是有单位参公,才导致人员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人员(不含自聘人员和工勤人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公管理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其工资待遇与公务员相同,包括其他的相关录用、退休、处分等政策也都是参照公务员的政策。 根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特点: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二、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异同: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与公务员的根本区别就是,公务员是行政编制,而参公人员的编制为事业编制。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执行,也就是说参公管理单位的性质是事业,其中人员编制也是事业,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2、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进行公务员登记,包括所有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退休后的待遇,职务任免,升降,回避、辞退等全部和公务员一样进行。 中央党群机关的很多单位,国务院系统,各省地县市,都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政策问答】:我是参公人员,我能报考湖南公务员考试吗?
答: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湖南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