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 扩大员工持股的国企范围
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和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采取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出资新设等多种方式,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集团层面、主营业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推广试点经验,扩大实行员工持股的国有企业范围。
分类建立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差异化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市场化选聘的经营层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
科技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动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先确权、后转化”试点,持续跟踪试点院校改革进展。
完善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功能,推动在沈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集成创新。
深化科技、专利保险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支持。拓宽“双培育计划”科技供需对接渠道。
装备制造 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搭建生产能力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开放工业制造、物流运输等生产领域相关资源,实现生产设备使用共享、生产资源开放共享、分散产能整合共享。推进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创新创业(沈阳)基地、装备制造业大数据服务平台、装备制造业大数据产业研究所和华为云中心建设。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升级改造。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提高各类人才的收入水平
提高各类人才的收入水平。给予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开展创业创新普惠制资助,建立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工资激励机制创新,推动事业单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推进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规定,逐步推进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干部跨领域交流机制。
营商环境 建立审批“安检门”
实施项目审批承诺制,建立审批“安检门”,对不涉及公共安全、环保的投资建设项目快速扫描,立即审批。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行“一证零表”证照联办,全面推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及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的登记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