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报告中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此,你怎么看?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顺应时代发展,富民惠民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举措。当前,我国经济平稳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层次不断提高,发展不均衡和不充分带来的现实问题让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在物价、房价迅猛上涨,工资分配不均衡的背景下,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政策,将有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被纳入免税范围。
只有藏富于民,确保工薪阶层的收入有提高,才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促进社会公平,经济发展才会更有动力。
提高对中低收入公民来说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引起税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第一,个税起征点上调标准未明确,市场普遍预期提高到5000元,但是也有提案建议提高到7000元甚至10000元;第二,个税缴纳对象的局限性,大量的建筑工属非正式用工,没有社会保障游离在“个税”话题外;第三,个税起征点提高会在一定程度增加中产阶级收入,而他们的收入很可能流入房地产市场中,催生地市县房价上涨,加剧货币贬值。
因此,政府在政策出台过程中需充分调研和论证,做好应对措施。第一,要综合考虑税收制度等相关的改革,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还有居民的增收需要,统筹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过法定程序确定。第二,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尽快完善和推进农民工、临时工社会保障机制,将他们纳入个税征收范畴。第三,在个税改革的同时,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现有税费得到清理、归并,降低交易环节税收的同时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防止小城市出现泡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