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资格从严,杜绝“带病晋升”。对所有符合申报晋级人员从严把关,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县主管部门审核,重点把握公务员登记、任职时间、年度考核结果、纪律处分、民主测评等情况,并征求纪检、编制、人社等部门意见。对违反规定晋升职级的人员,查实后一律取消晋升职级资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延长一年后重新考核,确保违规晋升现象“零发生”。
工作流程规范,实现“痕迹管理”。制定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图,把好申请关、公示关、审核关,实行工作过程全程纪实,将职级晋升材料纳入干部个人档案,增强制度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对军队转业干部和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定等次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等特殊问题,在统计表中详细备注说明。
正向激励引领,促进干事创业。因年度考核优秀可缩短调级年限,规定评优人员必须经民主测评、实绩公示、班子集体研究等环节,并运用全县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和县直机关绩效考核结果,适当提高和降低考核首位及末位单位推优表彰比例。同时注重发挥考核评优导向引领作用,推动评先指标向基层和中心工作倾斜,全面凝聚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