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15名书记员
2017-03-04 21:37: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参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依照组织程序办事的原则通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参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依照组织程序办事的原则通过竞争的方式择优录取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5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3月20日止,报名地点设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岳阳市金鹗东路7号区检察院办公楼3楼313室),联系电话:0730-8302006、0730-8302016。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 张,并填写《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二)计算机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能力。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聘用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劳动合同。聘用计划缺额,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依次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用人单位与聘用者协商是否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五、基本待遇

1.待遇按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每聘用满一年另增加院龄补贴每月50元,最高每月增至300元止。

2、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2017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在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组予以监督配合。

(二)纪律要求

1、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相关信息和情况。

2、招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公开、平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如有违者,经查属实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考察组成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虚报考察情况。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听劝阻,恣意扰乱考场秩序的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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