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隶属于湖南省公安厅,为正师级建制公安现役部队。为进一步完善警卫干部队伍专业结构,更好促进新时期警卫工作,拟接收有志于公安警卫事业的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
一、接收数量与专业
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本科大学生2人(男),专业分别为:工学软件工程专业(1人)、管理学财务管理专业(1人)。
二、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已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为主),且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入伍动机端正,现实表现良好,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民办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以及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和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年龄及身体要求
接收的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下,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9,身高不低于1.78米。
四、入警后的职级待遇
符合接收条件的大学生,经考试、考核、培训合格后,统一申报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6月30日算起,职务警衔标准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非组织安排,个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五、报名要求
符合接收条件、服从组织分配,并志愿到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基层单位(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卫处)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在2017年1月20日前向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投递以下报名资料: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校新生录取名册、高校考试成绩单、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全身生活照。压缩包命名方式:xx大学xx专业xx(姓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警官 联系电话:1397586905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湘汇大厦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邮编:410011)。邮箱:563765050@qq.com
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