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乡镇事业站所2016年公开招聘15名人员
2016-11-22 11:43: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事业站所工作不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目前乡镇事业站所编制空余情况,经桃源县委县政府同意,计划公开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为加强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事业站所工作不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目前乡镇事业站所编制空余情况,经桃源县委县政府同意,计划公开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本县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报名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11月25日下午17时)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网址:http://www.taoyuan.gov.cn/Category_49/Index.aspx)上报名。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资格预审(时间:11月16日—11月25日下午17时30分)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6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凡网上已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查意见完成或结束网上报名。


  3、网上缴费(时间:11月16日—11月25日下午18时)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预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参考资格。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缴费方法》。


  4、现场资格初审


  时间:11月28日上午8时—下午17时


  地点: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内)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综合一岗位的考生还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30日—12月2日)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备份,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填报志愿、公示、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时间:12月7日,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其中专业不限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县人社局提出书面报告,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成绩查分时间截止至12月8日上午12:00。查分需由考生本人在指定的查分时间段内向招考领导小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招考领导小组受理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分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考生自行到报名时的网站上查询。


  (二)面试。时间:12月9日,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以上公布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变,如有变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壹次。


  (六)填报志愿。综合岗位一和综合岗位二考察合格者需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拟聘用人员现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有招聘计划的乡镇。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及以上。


  (八)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相关事宜


  (一)加强领导。成立桃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刘德平任组长,刘正华、黄培基任副组长,曾拥军、刘伟、郭述华及招聘单位相关人员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6622311(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0736-6622426(县纪委)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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