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省委接待办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省委办公厅的领导下,省委接待办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委接待办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省委接待办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热爱会计工作,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省委接待办所属蓉园宾馆、九所宾馆财务岗位:计划各招聘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4日9:00-12:00,15: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省委接待办人事教育处报名(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号湘汇大厦12楼1211室)。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发到邮箱103936498@qq.com,邮件和文件名为姓名加报考单位(材料必须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发送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版)。
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请如实填写。凡因本人信息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5。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70517 (省委接待办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731-82271052(省委接待办纪委)
中共湖南省委接待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