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宜章县公开招聘3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6-05-06 19:05:30   来源:郴州宜章县政府网站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宜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8名,其中教师类岗位279名,卫生类岗位113名,综合类岗位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6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5月16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6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附件2《2016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教育类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宜章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民主东路5号);卫生类报名地点设在宜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环城西路9号);综合类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宜章县人社局9楼会议室(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笔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4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5日5: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5月26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2016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证未领取证件的提供申报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宜章县职校岗位的考生,报名时尚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可办理报名手续,但录聘后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考取,逾期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三)笔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教育类教师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村小教师岗位含语文、数学科目),卫生类医疗、医技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卫生类护理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均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上旬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形式。①幼儿教师岗位进行五项基本功测试,每一项占20%;②职校岗位(语文、数学、外语除外)及普通中小学音、体、美、计算机岗位,上微型课与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60%;③教育其它岗位上微型课;④医疗医技类和护理类岗位的面试需进行实际能力测试,综合类岗位的面试均参照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分别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选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宜章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0735-37677810735-3729581

六、举报电话:

0735-376779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2、2016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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