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同意,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拟面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公务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永定分局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地质工程专业;
5、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以公告之日所任职务、职级为准),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9日。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到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地址: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市国土局办公楼五楼503室),联系电话:0744-8213528。
2、笔试
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笔试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统一测试公共知识,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拟定于201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核减遴选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面试考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遴选单位和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遴选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遴选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5、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各遴选单位按程序上报审批,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调动的人员将在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2016年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