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招8名消防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全市拟招聘消防文员共8名,其中,市支队拟招聘从事协助法制工作、消防宣传工作消防文员各1名;北湖大队拟招聘辅助消防监督执法、派出所指导、重点单位管理、档案管理消防文员各1名;永兴大队拟招聘辅助监督执法文员1名,汝城大队拟招聘内勤工作消防文员1名。招聘文员均为公安系统协辅警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20岁至28周岁之间(宣传工作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四)宣传工作岗位要求:热爱新闻报道,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新闻宣传意识强,具备宣传报道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新闻稿件写作编辑能力,会摄影摄像技术,有专题策划和信息采编能力,会照片视频拍摄剪辑;熟悉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沟通技术、传播方式和品牌推广,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会使用PS等制图软件;曾在报刊、网站、电台等媒体发表过作品的,优先录用。
三、工作地点
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北湖区公安消防大队、永兴县公安消防大队、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2日至3月4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见附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违反犯罪记录的证明及1寸证件照3张至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二楼法制宣传科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招聘信息详情请登录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和郴州新闻网,附件下载并填写《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违反犯罪记录的证明扫描件各一份压缩打包后发至39047331@qq.com邮箱。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及体检具体安排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可参考地方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及公文写作。消防宣传工作类文员笔试题型为新闻写作,摄影、摄像器材的操作、使用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自身情况、求职动机、职业规划、提问考核等方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政治审察,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和郴州新闻网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按照《湖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消防总队有关文件精神,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按照“三级九档”实施保障管理(即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每级分为一、二、三档,“初级一档”为最低,“高级三档”为最高,每年考核晋档,工资待遇随档递增),消防勤务类岗位“初级一档”为每月1800元,辅助执法类岗位“初级一档”为每月2000元。工作期间免费就餐,可提供军事化管理集体宿舍,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单位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65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为80%。
六、本次招聘政策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973256996(周参谋)
报名监督电话:0735-766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