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协辅警11人。
二、招聘职位
1、文秘人员3人。
2、计算机技术人员3人。
3、财会人员1人。
4、图侦技术人员4人。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地域不限,常宁籍优先。
2、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男女不限。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报考文秘职位的需具有中文或新闻相关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报考计算机技术职位的需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网络集成技术,熟悉公安业务、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报考财会岗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报考图侦技术人员要求懂得电脑知识,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能力。
6、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且工作年限不低于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曾因违反协辅警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其他不符合协辅警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 15日起至2月26日止。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并填写《常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到常宁市公安局政工室(新业务技术用房11楼1111或1113房间)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3、考试:考试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由常宁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负)。
5、政审:审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公示:政审结束后,常宁市公安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五、薪酬待遇
1、文秘职位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不含绩效考核工资)。
2、财会职位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不含绩效考核工资)。
3、计算机技术职位工资另议。
4、图侦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不含绩效考核工资)。
5、常宁市公安局负责购买 “五险”费用中按规定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
六、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常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2016常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
报名联系人: 黄警官 咨询电话: 7397559、7397658
常宁市公安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