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司法警察类辅助人员:3名
1、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身高175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0.6以上;
4、部队退伍人员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优先录用;
5、公安院校毕业生、有体育、写作等特长者和具有B1证以上驾驶证者可优先录用。
(二)书记员类辅助人员:6名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写作、速记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5、学习法律类相关专业者或本地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1月7日8:00至1月15日17:00。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1张,地点在望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1号);网络报名须上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至望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邮箱(wcfyzg2013@126.com),或传真至0731-88179320。
2、技能测试:测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月19日。
司法警察类辅助人员测试体能(1000米中长跑);
书记员类辅助人员测试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3、面试
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根据技能测试40%和面试成绩60%取综合成绩依次排名。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近亲属无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望城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至6年。
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社会保险5险。
联系电话:0731-88179316
附: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1月6日